今天一樣又是新聞事件。

(點圖可前往該新聞)
100318-01
 

 
看到這新聞我就忍不住爆炸了。

找河川新生地花錢做藝術?

為什麼不考慮把預算拿出來跟三鶯溪州部落合作,做個原住民藝術區?
同樣都是在河川新生地啊?為什麼這邊不能住那邊就能蓋?

然後縣政府讓那個千里水岸大怪獸蓋得跟個巴比倫塔一樣,e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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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弄成什麼藝術區可能會讓部落感覺被觀看,但如果劃分私人跟公開區域來做有沒有可能? 
 (好啦,我知道我想得太單純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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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skyman 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