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5月31日的晚上十一點,我因為接收到大宇宙的訊息下了戒菸的決定。

到今天,現在此刻,滿三個月了。根據道聽塗說的心理行為學說:人要養成習慣需要21天,要培養成穩定的習慣需要90天,這是我為什麼滿三個月之後才正式寫這篇的原因。


菸很難戒,真的很難,直到我正在發文的此刻我仍在糾結著我要不要發完這篇之後就立刻給自己一根菸來犒賞過去三個月的努力。
這篇文章的發佈,不代表我從此以後不再抽菸,僅只是代表我做到了三個月不抽。就像有些戀人們在滿週,滿月,過情人節時總會發閃光照說「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週、第一個月、第一個情人節」,發這照片並不代表未來的日子都會一樣甜蜜,就是當下爽一下而已。BTW,不要問我為什麼上面的例子裡面沒有滿一年。

離題太遠了,拉回來到戒菸這件事。


首先我要說的是:我不是因為健康原因戒菸的,因為健康這個理由無法說服我自己戒菸;不然我就應該要同時嚴禁熬夜,戒酒,還有勒令自己不再發脾氣;如果是靈糧堂大概還會幫我加註不要搞同性戀以免得愛滋云云,搞不好還會告訴你感染愛滋病毒的異性戀其實都是被同性戀飛沫傳染的(嘿,我們回到21世紀好嗎靈糧堂?)。

菸這東西啊,不過就是件小事,一個隨手可得的小東西,只要你花了一些小錢就能買到的合法毒品(此處我揣測以董氏基金會的角度來詮釋,可能不準)。跟戒毒或者戒性愛成癮比起來,因為吸食毒品或性愛的執行有較高難度,要斷絕毒品或性愛的來源是比較容易的,所以我認為戒菸的難度遠遠高於戒毒或性愛成癮。

好的,三個月了。
我覺得我算是向自己證明了我有那麼一點點意志力可以去作到自我管理,這其實是我自己給自己的小考驗。

接下來呢?我也不知道。
等到哪天你看見我再度抽煙的時候,再來問我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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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skyman 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