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弄了三個同性婚姻議題,因為三個代表不同結果,各位有興趣可以點進去看看順便投個票。
我在這邊彙整了問題跟連結,並附上自己的看法供大家參考。

我的不是標準答案,各位都會有自己的想法跟立場。

一、您是否贊成以立法方式,使同性戀者可以成立「類似婚姻」或「婚姻」之法律關係,以保障其權利及法律地位?(點我另開視窗前往)

大致贊成但是類似婚姻的專用法規是對於同性婚姻的歧視,不贊成。」

 

二、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伴侶法」,以「漸進式立法」的方式,不更動一男一女之婚姻制度,先承認同性戀者可以取得法定伴侶的身分,保障其享有「類似於」配偶的權利?(點我另開視窗前往)

反對。都21世紀了不要再搞黑人專用飲水機或外勞廁所之類的東西,這是歧視。

 

三、您是否贊成制定「同性婚姻法」,亦即採一步到位之立法,使婚姻不限於一男一女,承認同性戀者之「婚姻權」,享有和配偶完全相同的權利(例如繼承、收養、人工生殖及所得稅配偶免稅額等)、義務及法律地位?(點我另開視窗前往)

「贊成,這樣就好了有很麻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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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興趣的朋友也去投個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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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skyman 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