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伴侶盟提出的多元成家「同性婚姻、伴侶制度、收養、多人家屬」,我感覺很多人包含圈內的朋友在經過特定團體散播的訊息之後開始會有點不安。

 

比方說,昨天一個朋友就問了多元成家之後,我們還需要一夫一妻制嗎?
我其實很高興你這樣問啊,因為這樣才能把我們內心的疑惑解除。

 

多元成家,當然會需要一夫一妻制。

因為至少在台灣,大多數的異性戀基督教朋友都會以一夫一妻制做為組或家庭的基礎。就算你不是信仰基督教的朋友,你只是一般異性戀,你可能也會期待一夫一妻制。

 

但如果不打破現有法律「只得一夫一妻」,我永遠無法組成家庭。

多元成家是要打破「以性關係界定家庭組成」,我不需要有性交基礎才能組成有權利義務的家庭。

 

然後有人會講,如果不再僅限一夫一妻的話,等於法律允許性濫交甚至是家庭成員的性關係混亂。這帽子真的扣很大,把人的理智判斷完全都忽略。

 

我這麼說好了:

你可以選擇一夫一妻以性交為基礎的成家,你受兒少法,通姦罪,防礙性自主罪的束縛。

你也可以選擇不要一夫一妻性交為基礎的成家,但是你還是受兒少法,通姦罪,防礙性自主罪的束縛啊。

 

為什麼要提受兒少法,通姦罪,防礙性自主罪的束縛,是用來打某些衛道人士的誤導。

 

仔細想,你會發現多元成家和原有一夫一妻制並不衝突。

因為本來就不是用性關係來界定家族成員,那怎麼會跟濫交有關?

如果衛道人士就是覺得多元成家一定會性濫交,那你要如何解釋狼父性侵親生女兒的案例?

 

這本來就是大工程,但不開始,就永遠不會有達成的一天。

我也覺得,充分的討論跟溝通對整個法案的建立都是有益處的。

就算你認為你不需要同性婚姻,也可以開始思考如果我們年紀都大了,如果要建立一個具有家庭功能的彩虹社區,我們一樣需要這個法案。

 

一起來關心一下吧?

 


延伸閱讀:
伴侶盟多元成家

 

這是伴侶盟的多元成家草案的說明。 

 


延伸閱讀之二:
這是目前常聽到的反對聲音,大家不用急著檢舉,我們可以來思考一下他們的思考邏輯,是哪個地方跟我們不同。有衝突才有交集,有交集才有溝通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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