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可怕了
我居然不小心挖出我八年前寫的網頁

各位要知道,那是一個還在用Netscape 4.0或者IE 3.0的年代
最快速寫網頁的方式,是用記事本寫完網頁原始碼後,改存成html格式

一開始只能寫最簡單的
就是圖片擺一擺再加一些文字
像這樣↓


然後熟練了一點
就會開始弄些超連結,開始亂連
請看示範↓


而那個年代的我
是長這個樣子的↓

(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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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的純真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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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skyman X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